龙州南华糖业有限责任公司龙州糖厂 DEGASDQ 21-018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信息公开表

用人单位信息

用人单位

名称

龙州南华糖业有限责任公司龙州糖厂

受理编号

DEGASDQ 21-018

用人单位

地址

龙州镇独山路19号

企业负责人及电话

许小龙/13257762331

用人单位 陪同人

许小龙

服务机构信息

名 称

广西德高仕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

乙级

地 址

南宁市高新七路 2 号正科技园实验楼 9 楼整层

项目组

信息

组长

组员

作业时间

姓名

职称

现场

调查组

潘恒文

检测员

梁栩荣

2021.01.24

现场采样及检测组

潘恒文

检测员

梁栩荣、马径友、麦福旺

2021.01.28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摘要)

1.       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粉尘、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磷酸、一氧化碳、钙及其化合物、硫化氢、工频电场、高温、噪声。

2.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序号

检测项目

检测点数

超标点(不合格点)

1

游离二氧化硅

3

/

2

总粉尘(TWA)

6

0

3

总粉尘(TWA/PE)

10

0

4

氮氧化物(TWA/STEL)

1

0

5

二氧化硫(TWA/STEL)

2

0

6

磷酸(TWA/STEL)

2

0

7

一氧化碳(TWA/STEL)

1

0

8

钙及其化合物(TWA/PE)

2

0

9

硫化氢(MAC)

2

0

10

工频电场

1

0

11

高温

12

0

12

噪声(场所)

35

/

13

噪声(岗位)

31

9

14

非噪声工作地点噪声

1

1

 

3.       主要建议:

3.1 防噪声(1)针对本次锅炉车间中控室噪声声级不符合国家卫生设计标准的建议:对锅炉车间中控室进行隔声性能工程改造,减低室外生产设备噪声的影响。作业人员进出控制室及时关闭门窗,减少外界噪声的影响。(2)针对本次压榨车间压榨班长、压榨车间压榨工、制炼车间包装工、制炼车间泵工、制炼车间丙分蜜工、制炼车间甲分蜜工、制炼车间气送工、制炼车间乙分蜜工、制炼车间助晶工作业过程中接触噪声超标现象的建议:按要求定期对工作场所作业设备进行维护及检修,确保其正常运行,避免因生产设备老化产生高强度噪声。

调整压榨车间压榨班长、压榨车间压榨工、制炼车间包装工、制炼车间泵工、制炼车间丙分蜜工、制炼车间甲分蜜工、制炼车间气送工、制炼车间乙分蜜工、制炼车间助晶工工作业时间,减少作业人员接触高噪声的机会。压榨车间压榨班长、压榨车间压榨工、制炼车间包装工、制炼车间泵工、制炼车间丙分蜜工、制炼车间甲分蜜工、制炼车间气送工、制炼间乙分蜜工、制炼车间助晶工进入噪声作业场所时应佩戴符合要求的防护耳塞或防护耳罩,检测的岗位中噪声超标值最高达3.4dB(A),工作场所噪声强度最大值为95.2 dB(A),建议给噪声作业岗位工人佩戴3M1110耳塞,其降噪值NRR:29dB/SNR:31 dB,其降噪效果为18.6 dB(31*0.6),能满足防护要求。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加强监督管理,指导工人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严格督促员工进入噪声作业场所作业时正确佩戴。按要求对噪声强度大于85dB(A)的场所[如:汽轮机房、压榨机作业点、旧泵房等]做职业病危害告知,提高作业人员自我防噪意识。

3.2 防尘(1)坚持做好作业场所通风除尘设施的维护及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持续保持作业场所粉尘浓度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规定要求。(2)定期清洁地面积尘,保持在产生粉尘岗位地面清洁,防止二次扬尘的发生。(3)作业人员进入粉尘作业场所时按需正确佩戴符合要求的KN95防尘口罩。防尘口罩应经常检查,对损坏或失效的防尘口罩及时进行更换,确保防尘口罩处于正常状态。(4)按要求在粉尘作业岗位设置职业病告知卡,提高作业人员自我防尘意识。

3.3 防毒(1)坚持做好作业场所通风设施的维护及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持续保持作业场所化学有害物质浓度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规定要求。(2)保持锅炉车间的良好通风,预防一氧化碳中毒事故的发生。(3)作业人员进入有害物质作业场所作业时按需正确佩戴符合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品,预防有害物质对作业人员身体健康的危害。

3.4 防暑本次检测高温未在夏季高温时段检测,检测数据仅供参考。根据用人单位所在地气象条件,夏季存在中暑的风险,建议用人单位在日常管理当中做好如下管理工作:(1)做好高温场所的通风降温工作,确保高温作业场所(如硫磺炉、曲筛作业处等)的通风良好。(2)夏季提供清凉饮料供高温作业人员饮用。(3)高温季节减少作业人员高温作业时间,增加轮岗的频率。

3.5 防工频电磁场(1)作业人员进入存在工频电磁场危害的作业场所时,应与汽轮机保持足够安全距离。(2)作业人员进入汽轮机房作业时应配备符合要求的个体防护装备,做好个体防护,预防工频电磁场对人体健康的危害。(3)对工频电场强度超过5kV/m的作业岗位人员应按要求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和日常监视。

现场图像

影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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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单位陪同人合影            粉尘、二氧化硫采样 锅炉炉膛作业处粉尘采样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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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8日 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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