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大新湘桂制糖有限公司 DEGASDQ 21-011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信息公开表
用人单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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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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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大新湘桂制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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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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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GASDQ 2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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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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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大新县雷平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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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负责人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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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18077175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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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 陪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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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祥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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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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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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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德高仕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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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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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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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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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高新七路 2 号正鑫科技园实验楼 9 楼整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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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
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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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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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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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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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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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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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
调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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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恒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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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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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善发、岑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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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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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及检测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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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恒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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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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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善发、岑立成、李礼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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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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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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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粉尘、二氧化硫、二氧化碳、磷酸、一氧化碳、钙及其化合物、硫化氢、工频电场、高温、噪声。
2.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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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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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点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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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标点(不合格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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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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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离二氧化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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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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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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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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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粉尘(TW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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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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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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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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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粉尘(TWA/P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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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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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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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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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氧化硫(TWA/ST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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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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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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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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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氧化碳(TWA/ST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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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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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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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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磷酸(TWA/ST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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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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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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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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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氧化碳(TWA/ST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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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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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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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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钙及其化合物(TWA/P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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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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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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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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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化氢(M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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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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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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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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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频电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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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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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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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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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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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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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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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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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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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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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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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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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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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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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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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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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噪声工作地点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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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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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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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建议:
3.1 防噪声:针对本次动力车间给水泵工、辅助生产设施车间供排班长、循环池泵工、制炼车间预灰工、振筛工、装包工、澄清泵工、气送工、糖糊泵工、蒸发班长、压榨车间压榨班长、压榨泵工作业过程中接触噪声超标现象的建议:(1)按要求定期对工作场所作业设备进行维护及检修,确保其正常运行,避免因生产设备老化产生高强度噪声。(2)动力车间给水泵工、辅助生产设施车间供排班长、循环池泵工、制炼车间预灰工、振筛工、装包工、澄清泵工、气送工、糖糊泵工、蒸发班长、压榨车间压榨班长、压榨泵工进入噪声作业场所时应佩戴符合要求的防护耳塞或防护耳罩,检测的岗位中噪声超标值最高达88.9dB(A),工作场所噪声强度最大值为96.8 dB(A),建议给噪声作业岗位工人佩戴3M1110耳塞,其降噪值NRR:29dB/SNR:31 dB,其降噪效果为18.6 dB(31*0.6),能满足防护要求。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加强监督管理,指导工人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严格督促员工进入噪声作业场所作业时正确佩戴。(3)按要求对噪声强度大于85dB(A)的场所[如:动力车间除髓机、给水泵房、炉底、汽轮机/发电机、鼓风机、炉膛口、1号泵房、2号泵房、3号泵房、制炼车间四楼振筛间、一楼振筛间、装包间、预灰作业处、澄清泵群、甲洗箱、糖糊箱、空压机房、助晶箱、压榨车间喂蔗台、压榨输送泵、压榨机组等]做职业病危害告知,提高作业人员自我防噪意识。
3.2 防尘:(1)坚持做好作业场所通风除尘设施的维护及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持续保持作业场所粉尘浓度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规定要求。(2)定期清洁地面积尘,保持在产生粉尘岗位地面清洁,防止二次扬尘的发生。(3)作业人员进入粉尘作业场所时按需正确佩戴符合要求的KN95防尘口罩。防尘口罩应经常检查,对损坏或失效的防尘口罩及时进行更换,确保防尘口罩处于正常状态。(4)按要求在粉尘作业岗位设置职业病告知卡,提高作业人员自我防尘意识。
3.3 防毒:(1)坚持做好作业场所通风设施的维护及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持续保持作业场所化学有害物质浓度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规定要求。(2)保持锅炉车间的良好通风,预防一氧化碳中毒事故的发生。(3)作业人员进入有害物质作业场所作业时按需正确佩戴符合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品,预防有害物质对作业人员身体健康的危害。
3.4 防暑:本次检测时段非夏季高温季节,检测结果仅供参考。高温的作业场所(如曲筛、吸滤机、蒸发罐、加热器、硫磺炉、原料箱、甲糖结晶罐、乙糖结晶罐、丙糖结晶罐、稀释箱、炉膛口、炉底、汽轮机/发电机等)仍潜在高温中暑的风险,用人单位应持续保持高温作业场所的良好通风,坚持对高温作业人员供应含盐清凉饮料(含盐量为0.1%-0.2%),饮料水温不宜高于15℃。
3.5 防工频电磁场:(1)作业人员进入存在工频电场危害的作业场所时,应与汽轮机/发电机保持足够安全距离。(2)作业人员进入3.6kw配电房、35kv配电房、硅房作业时应配备符合要求的个体防护装备,做好个体防护,预防工频电磁场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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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图像
影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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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榨机组噪声测量 生化池硫化氢采样 除髓机粉尘采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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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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